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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吉林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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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部门:

为热烈庆祝第28个教师节,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认真履行人民教师崇高使命,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参照教育部的做法,省教育厅决定在2012年教师节前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2005年以来获得过省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荐人选原则上以在职教师为主。

二、评选名额

此次评选共评出2012年吉林省教书育人楷模20人。

三、推荐名额

高等学校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人。

四、评选方式

各学院负责本部门的推荐人选工作,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人选中选派1人上报省教育厅人事处。省教育厅人事处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确定2012年吉林省教书育人楷模人选。

五、工作要求

1、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要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2、推荐评选要以事迹为基础,完成规定的课时量为前提,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特别注意推荐特殊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和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学教师。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

六、申报材料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地各校务必于2012年7月31日前将推荐报告及推荐人选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并附电子文档。具体材料为:

1、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简历。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行政职务、联系方式(手机)、曾获主要荣誉称号。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请从初中填起。

2、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材料。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千字以内,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

请各教学部门认真开展《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并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7月31日下午4点为止报到人事处师资科。

Email:jqli@ybu.edu.cn

联系人:李爱丹,李姬庆

联系 电话:2732206

责任编辑:陈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