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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青春赌明天——小额贷款的面面观

2016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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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记者 肖梦瑶 王振国)近日我校学生发现,在校园内出现了大量的“小额贷款”的招牌,在微信朋友圈、QQ群里也可以经常看到“诱人”的贷款小广告。借贷公司声称手续简单,“无抵押,当日放款,方便快捷”,贷款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尽管贷款月息不低,但是仍有不少学生愿意冒险贷款。

小额贷款本身对于集中民间闲散资金是一个有效的手段,以一个人或企业为核心形成综合消费贷款。但是,正规的小额贷款在办理过程中一般需要足够的经济实力作为担保,相比之下学生申请会比较麻烦。小额贷款本身无可厚非,但是许多非法放贷者和不良企业打着小额贷款的幌子企图“攻陷”校园,给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了极为不良的影响。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大学校园存在着数量庞大的消费群体,部分学生的消费观念又不够成熟,这就给“小额贷款”提供了绝佳的机会。他们打着“零门槛”的旗号,诱使部分学生借贷。同时,瞄准大学生贷款市场,也是看中了部分学生比较爱慕虚荣、爱攀比,以及对新兴产品、品牌产品和奢侈品有较高追求的心态。

在我校贴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15级新生表示,自己就曾被“零门槛,当天放款”的口号吸引,用学生证和身份证贷了2000块钱,30%的利息,最后无法归还借款,放款人趁机威胁学生,并泄露其个人隐私,最后这位同学无奈报警。通过记者了解,一位大三的同学也曾申请过网络贷款。她表示,由于本地消费水平较高但生活费有限,她又总是同室友逛街、聚会,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导致生活费紧缺,所以最终选择网络贷款。“小额贷款”的“便捷”容易让大学生们滋长挥霍的坏作风,危害性不容忽视。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我们校园所充斥的这些小额贷款绝大部分利息都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即高利贷。很多学生借得起,还不起,放贷人就趁机威胁,严重的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河南牧业大学和郑州大学都曾出现过因为借贷还不起导致自杀的事件,这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同时也使校园存在极为严重安全隐患。

在此情形下,我们应当帮助学生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对校园小额贷款小广告进行选择性清理,强化学校和学生宿舍门禁、门卫制度,净化校园环境,加强学生安全法制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而作为学生,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抵制小额贷款行为,并且相互监督,若同学进行小额贷款,应及时提醒并向老师汇报;同时家长也要注意孩子的日常花销,督促孩子正确管理钱财;相关部门也应及早规范立法,对非法贷款行为进行严厉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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